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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启用校园机动车测速系统的通知

作者:保卫部(处)来源:保卫部(处)发布时间:2025-10-11访问量:10

校内各单位:

为进一步强化校园交通安全管理,切实优化校园交通秩序,保障师生员工人身安全及教学、生活秩序的正常运行,学校已完成车辆门禁系统的升级工作,并在校内各主要路段增设测速点位,对车辆行驶速度实施严格监测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
一、启用时间

2025年10月11日

二、车辆限速规定

校园内车辆限速30公里/小时(含30公里/小时)。

校园机动车测速系统将自动抓拍并记录超速行驶车辆的违章信息。

三、超速违章处理

(一)校内教职工车辆违章超速

第1次和第2次短信提醒车主,第3次取消校内1个月免费通行资格,并通报所在单位,约谈所在单位负责人并在年度校内平安建设考核中予以相应扣分。

(二)校内商业经营或从业者(含送货)车辆违章超速

第1次和第2次短信提醒车主,第3次禁止校内通行6个月,并通报相关管理部门,约谈相关管理部门负责人。

(三)来访车辆违章超速

按照“谁审批、谁负责”原则,第1次和第2次提醒审批人,第3次及以上禁止校内通行6个月,并约谈审批人。

四、监督与管理

学校保卫部(处)负责对校园车辆行驶情况进行监督检查,确保校园机动车测速系统有效运行。

车主如对违章处理结果有异议,可在接到通知后的3个工作日内,向学校保卫部(处)提出申诉。保卫部(处)将在受理申诉后的3个工作日内进行调查核实,并将处理结果告知申诉人。

请各单位切实履行主体责任,及时将本通知精神传达至全体师生员工及相关人员,并严格遵照校园交通安全管理规定,共同维护文明、安全、和谐的校园环境。

特此通知。

 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保卫部(处)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2025年10月11日  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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